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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大学软件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
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依据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软件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于2026年报考我院各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二、招生专业及导师
我院具体招生专业、招生导师及招生语种详见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点击此处)。考生须在报名前主动联系意向导师,充分沟通交流读博规划及导师招生计划、研究方向等情况。导师简介、研究方向等信息可登录我院网站(点击此处)查询。
三、报考条件
具体详见《东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点击此处)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27日14:00—2025年12月11日17:00。
2.报名流程
按报名时间要求登录东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此处),依次完成系统信息注册,网报信息填写、上传照片、上传材料和报名信息提交。具体详见《东北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须知》(点击此处)。
考生应在网上报名前自行登录学信网查询本科、硕士学籍(学历/学位)信息,查询不到有关信息的,应及时主动联系有关部门(点击此处)申请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并按我校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后完成提交。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
报名期间,学院组织专人依据网上报名信息及材料开展学籍学历审查和申请材料审查,确定是否具有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学校根据学院审核结果进行复审。申请材料审查结果、学籍学历审查结果均通过视为资格审查通过。
(三)下载准考证
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进入综合考核环节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考前三天左右)内,登录我校研究生招生平台(点击此处)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核内容
(一)申请考核方式
以申请考核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核包括材料申请审核和综合考核两个环节。
1.材料申请审核
学院对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进行终审。依据审核标准,对考生的学习经历与成绩,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和发表的高水平学术文章,及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等进行综合评价,按照“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专业基础知识考核、外语水平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三部分。
(1)专业基础知识考核
专业基础知识是考生攻读博士研究生的专业基础,重点考核考生对所报考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采取笔试(开卷)形式进行考核,考核时长180分钟,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内容为:
专业
科目
参考书目
软件工程
软件工程
专业综合
《软件构架实践(第3版 影印版)》作者:巴斯,克莱门茨,凯兹曼清华大学出版社2013年出版;
《软件工程》(第10版) 作者:伊恩·萨默维尔(IanSommerville)著 彭鑫,赵文耘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8年2月出版;
(2)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水平考核主要包括公共基础外语、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等,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核内容为公共基础外语(满分30分,考核时间50分钟,笔试考核,闭卷);专业外语及外语听说能力(满分70分,考核时间10分钟,面试考核)。满足学校免参加公共基础外语考核条件的,按照满分(30分)计算。
(3)综合素质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学术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每部分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学院组成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知识、学术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考生提供科研报告(PPT)与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30分钟(原则上不包括外语考核时间)。科研报告须包括:考生就已开展的研究工作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了解和看法,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人拟进行研究工作设想等。考生须在面试前一天,将ppt交到软件学院教学办(浑南校区信息学馆B508)。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贯穿复试全过程,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学校将采取复试现场考核或函调等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5)导师综合评定
导师综合评定是导师根据考生学术能力、科研素质及潜力等作出综合评价。在上述考核结束后,由学院组织导师对报考学生进行评定、打分。
(二)硕博连读方式
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核与申请考核方式的考核内容完全相同。
六、考核时间及安排
(一)考核日期
2025年12月25日—12月26日
(二)考核地点
东北大学浑南校区
具体安排详见准考证。
七、录取
(一)成绩计算方法
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知识成绩25%+外语水平成绩25%+学术科研能力成绩25%+综合素质能力成绩25%
(二)录取原则
1.学院在各部分考核合格(满分100分的部分,成绩不低于60分)基础上,根据招生计划、生源等情况,研究确定各专业、不同考试方式(专项计划)考生的考核总成绩合格分数要求,各部分及考核总成绩均合格视为合格考生。在合格考生中,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分配方式、类型及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考同一专业、同一导师的考生,将根据导师招生计划情况,按照总成绩(总成绩=考核总成绩+导师综合评定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各部分成绩合格且达到总成绩合格分数线要求),将根据招生计划分配结果及完成情况,按照考核成绩,可通过与导师“双向选择”进行调剂录取。
2.拟录取考生的资格审查、政审、体检任何一方面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咨询渠道
联系部门:软件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0497
联系邮箱:zhangbx@swc.neu.edu.cn
九、受理申诉、投诉和监督渠道
联 系 人:巩老师
联系电话:024-83680498
本细则如有与教育部、学校招生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学校发布政策为准。如果上级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院将对细则做出相应调整。
软件学院
2025年12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