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学院推荐优秀2023级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细则

作者: 时间:2026-09-05 点击数:16 字号:

为保证软件学院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1841号)和《东北大学关于做好202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东大教字202656文件精神要求,结合软件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按照学校推免遴选要求,特成立软件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1、工作小组组成:

长:杨晓春、滕超

副组长:郭军

员:王慧琦任涛王莹郭贵冰、高天寒、王爽李奇崔粟尧、李欣妍

2、工作小组职责:

1)负责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的组织、实施(管理)、监督及特殊情况的处理。

2)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

3)负责成绩评定工作。

二、推免工作原则

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原则,树立科学评价导向,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好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三、推荐基本条件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系通过普通高考(含保送方式)招生录取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全日制本科生。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四)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学术不端行为。

(五)品行优良,遵纪守法,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受处分记录。

(六)无不及格和无成绩课程。

(七)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国家规定报考六级要求分数。

四、推免生资格申请条件

(一)普通类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30%。

(二)创新特长类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50%,且符合创新创业学院规定的选拔条件。

(三)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50%,且符合学生工作处规定的选拔条件。

(四)支教团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30%,且符合支教团招募条件。

(五)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且符合国防科技大学或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的要求条件。

(六)工程硕博类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30%,且符合国家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

(七)学科专业建设成效和特软及拔尖基地建设推免生

满足推荐基本条件,学习成绩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前30%,且符合软件学院规定的选拔条件。

五、推免生名额分配原则

(一)普通推免生遴选名额

普通推免生遴选名额由学校依据教育部下达的推免生名额综合考虑应届毕业生人数、创新特长生人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需要、重点发展急需的学科专业及近年推免生报名及录取等情况将其分配到学院。学院按照各专业(模式)学生数量及符合推免申请资格的学生比例和人数,将软件学院推免名额分配到各个专业(模式)。

(二)两年制辅导员创新特长类、学科专业建设成效特软及拔尖基地建设推免生遴选名额

两年制辅导员创新特长类、学科专业建设成效和特软及拔尖基地建设名额按照学校相关文件单列,名额数量由学校领导小组确定。

(三)支教团、国防科工补偿计划及工程硕博类推免生遴选名额

支教团、国防科工补偿计划及工程硕博类推免生名额按国家规定单列,其中国防科工补偿计划推免生名额作为普通名额。

六、遴选程序及推免资格确定

(一)普通类推免生遴选

普通类推免生资格按照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由高到低确定。

(二)两年制辅导员推免生遴选

由学生工作处根据具体遴选办法组织实施。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推免生遴选

按照《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29届研究生支教团(2027—2028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6〕4号)及学校团委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实施。

(四)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遴选

按照国防科技大学接收“国防科工单位补偿计划”推免生的要求组织实施。

(五)工程硕博类推免生遴选

由研究生院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组织实施。

)学科专业建设成效和特软及拔尖基地建设推免生遴选

由软件学院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组织实施。

、普通推免生专业综合排名办法

专业综合排名由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确定,包括加权平均学分绩和综合评价成绩。

1、专业综合排名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专业综合排名成绩=加权平均学分绩×80%+综合评价成绩×20%

2、加权平均学分绩计算方式如下:

由学生GPA(总平均学分绩点)按以下公式计算得到:

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加权平均学分绩:加权平均学分绩=(GPA+5)×10。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校前三年(五年制前四年)总平均学分绩点GPA(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4位小数)由教务系统统一计算并发布。学生总平均学分绩点按照《东北大学本科生学分绩点实施细则》(东大教字〔2018〕106号)文件规定计算得出。

3、在专业综合排名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曾两次(含)以上荣获校级(含)以上荣誉称号或奖励者可优先推荐,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认定。

校级荣誉称号包括:一等奖学金、优秀学生、优秀学生标兵、优秀党员、优秀团员标兵、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学生干部标兵。

、综合评价办法

1、综合评价内容及成绩评定方式:

综合评价内容包括对学生掌握的知识(α)占50%、学术研究能力(β)占10%、创新能力(学科竞赛)(γ)占30%、综合素质测评(δ)占10%四个方面的评价。

综合评价成绩=α*0.5+β*0.1+γ*0.3+δ*0.1

其中,α代表对学生掌握的知识考核后的成绩;β代表学生学术研究能力考核成绩;γ代表学生创新能力考核成绩;δ代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按照教育部推免相关规定,自今年起取消所有形式考核,α、β 成绩记为0分γδ满分100分。

1)创新能力γ

创新能力考核详见附件1:推免创新能力细则

2)综合素质测评(δ)

综合素质测评依据《软件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办法(试行)》,以德育实效、体育锻炼、美育熏陶、劳动教育(仅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寝室卫生三项)各项得分之和,取前三个学年的平均分。

、推免工作流程及公示程序

1、按照学校推免工作安排制订并公示学院推免实施细则。

2、按照学校推免进程安排公示学生四六级成绩、挂科情况、专业GPA排名及加权平均学分绩、创新能力评定成绩、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3、按照学院推免实施细则,进行推免资格认定工作。

4、学院公示各专业(模式)推免名额。

5、学院公示综合评价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及成绩

6、根据专业综合排名及推免生名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并排序上报教务处。

7、拟推荐名单经校领导小组审核后,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

、附则

(一)本工作细则由软件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东北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东大教字〔202656号)文件执行。

(二)如学生对本工作细则、专业GPA排名加权平均学分绩、分项成绩、专业综合排名成绩推荐名单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推免工作监督小组提出申诉,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对推免工作进行监督,并受理学生的举报、投诉等事宜。如经查实推免生遴选工作中存在不实之处或经查实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具体责任者追究责任。

监督联系人:任老师

监督电话:024-83656441

监督邮箱:rent@swc.neu.edu.cn

受理时限:截止到推荐名单公示后三个工作日内。




附件1推免创新能力细则2026.pdf





软件学院

2026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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