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生本人申请,根据评选条件,学院拟向学校推荐刘宸绪同学(20171807)参评该奖学金。 对以上同学有异议者,请在3日内以实名将意见反映到学生办(二舍B区140)。学生办电话:83689970监督邮箱:xueshengzs@163.com软件学院学生办2020年9月30日